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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为了让您对于公司奖惩制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12篇公司奖惩制度,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适用范围:
___公司全体员工
四、奖惩的原则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五、内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业务渠道、完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奖金、奖品;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2、人事部门审核;3、分管领导审议;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1)优秀员工奖;2)优秀管理奖;3)最佳业绩奖;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优秀员工奖:1)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5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2、优秀管理奖:1)获得优秀管理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8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3、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4、最佳团队奖:1)获得最佳团队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2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警告、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奖惩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执行,暨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分值;分值对应扣除月度绩效,暨1分为50元;
第二条 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2、行为过失:即一个月内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记过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领导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短时间内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复相同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领导通过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降薪和降级,直接领导有权通过人事部门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1、违反员工管理制度;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因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领导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领导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领导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事部门;
第二步:人事部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领导和人事部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___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参照《员工管理制度》。
4、参照《___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
释权归属___公司。
6、生效日期:20__年x月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工龄服务奖:
1.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三)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⑥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特别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0000元,入围(选)奖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3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入围(选)奖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好人好事”奖
1.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创作奖励:
1.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为其他员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偷窃行为;
1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3.1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3.2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3.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4.1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4.2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4.3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5.1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5.2 作业权责:
5.2.1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5.2.2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5.2.3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rev.02
5.3 奖惩发生与提报
5.3.1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5.3.2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5.3.3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5.4奖励种类:
5.4.1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5.4.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5惩处种类:
5.5.1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5.5.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7)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影响工作者(包括:聊天、嬉戏、接听私人电话等);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5.5.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3)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8)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导致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反政府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5.6签核权限:
5.6.1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6.2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7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5.7.1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5.7.2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5.8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5.8.1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5.8.2 根据5.5.6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yabo亚博88的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5.9 其它事项:
5.9.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5.9.2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10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制度
1. 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 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
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 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 迟到早退;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 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 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 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 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 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 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 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 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 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 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 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 不服从分配;
(9) 顶撞领导;
(10) 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 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 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山草香●www.shancaoxiang.com(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 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 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 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 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 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 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 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 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 责 制
第一条 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 问责对象 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12篇公司奖惩制度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公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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